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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与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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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格先生

 

一、修志是地方官的职责

古代地方官三项主要职责:收税、审案、修志。可见修志在传统社会中,乃兹事体大的文化盛举。古代地方官上任,地方志是交接的重要内容。这里提一个人,他叫余光祖,字孙适,号念峰,四川犍为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清雍正二年至五年(1724-1727)任安东县知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他在《重修安东县志序》写道:余以今上御极之二年甲辰四月,受事兹土,吏典循例以邑志同河图、赋役等书进。这段话提示我们在古代新老地方官交接的文件有三样东西,一是水利图,二是赋役征收的账册,三是地方志。地方志对于地方官开展地方工作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从方志编纂史和方志发展史来看,自从宋代地方志定型成书以来,官修志书成为了固定的模式,95%的府州县志都是由地方官主修。南宋和元代,我们现在可以考籍的,志书上有署名的江苏境内共有39种,其中绝大部分是由知府知州知县知郡(交通要道、军事重地设郡)主修的,地方志由地方官主修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现象。

清荆门知州舒成龙在乾隆十年(1745)启动州志编纂,乾隆十五年(1750)志尚未成,因其政绩突出,晋平乐同知,乞留任知州,继续自修州志得允。十八年(1753),再次保升知府,又两次申奏,恳请留任,完成州志编纂。直到次年,州志终于成书(36卷,25万多字)。二十年(1755),升衡州知府。

1960年10月,时任荆门县委书记的梅白在武昌向毛主席汇报工作时,毛主席对他说:“领导者要尊重历史。不懂得历史的人,就不能理解现实。你当县委书记,就要知道荆门县志。”梅白派人连夜从荆门找来乾隆州志、同治州志,送给毛主席阅读。三天后,毛主席再次召见梅白,就阅读《荆门州志》发表感言和重要指示:第一,乾隆年间修的州志是最好的一部,这说明中央政府的好坏,可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好坏。乾隆最基本的特色是团结汉人,这反映中央政权有一定的开明性,比同治年间编的好。第二,我发现州志反映一个规律,就是荆门年年有旱,三年一中旱,五年一大旱,你在那里要注意改变这种状况,把解决旱灾放在重要位置。第三,要科学种田。既要懂得科学,还要懂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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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荆门州志》(整理本)书影

 

二、地方志是什么

历代地方志都由政府组织、政府出资,为政府存史、资治、教化而编,所以说地方志是“官书”。地方志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并非一夜而成,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由多种因素汇集而成。

在秦始皇大一统之前就已经有郡县制的存在,实行郡县制的国家,比如秦国、赵国要对地方官进行考核,地方官要报告施政的成果,成为“上计”,“计”就是计功受赏。《史记·夏本纪》提到: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各地方官向朝廷报告政绩形成的文件称“计簿”,计簿又称集簿,颇类似于地方政府的“述职报告”。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的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等。计簿一式两份,一份报告朝廷,一份留存在当地政府,以便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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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东海县尹湾村汉墓计簿(集簿)

 

地方志的另一个源头便是中古图经。图经又叫图志、图记、地记等,是六朝至隋唐间地方志的重要形式。包括图和经两个方面。图就是舆图,经指文字说明。

按照规定,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朝廷报送当地的图经。唐代原定三年一报送,后来改为五年一报,再后又改三年一报。五代后唐则规定闰年一报。闰年,现代历法就是凡每年二月有29天的那一年,基本上为4年一闰,亦即4年一报。《唐会要·职方员外郎》中记载:建中元年十一月廿九日,请州图每三年一送职方,今改五年一造送,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易,即不在五年之限。后复故。《新唐书·百官志·兵部职方》也提到: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修,岁与版籍偕上。

地方志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政府主持编纂发布的“地方百科全书”,《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我国地方志具有反复编修的历史传统。一部志书创修之后,往往继之以续修、再续、三续,此外又有重修、补修、增修、新修等等。薪火相传,绵延不绝。

常熟自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到民国6年(1927),一共纂修公私县志30种,500余年间平均每十八九年就有一种县志。盱眙自明正德到民国25年(1936),400余年间共修纂县志10种,平均每40年左右编修一次。其时盱眙县城与泗州州城只有一河之隔,且盱眙隶属于泗州,泗州没于洪泽湖之后还曾长期寄驻盱眙。如果合并计算,盱眙县修志的间隔时间也有30年左右。

随着志书长期的、反复的编修,方志生态健康地区的地方志不断得到完善,地情资料不断得到充实,本地历史上出了哪些地方性人物,写出了哪些著作,取中了哪些进士、举人、秀才,往往都有系统的记载。但方志生态不够健康地区,其志书中收录的人物,不少都是国史中的人物,“选举”类也只收录进士、举人等较高等级的人才。似乎除了国史上的几个人,本地千百年中从来也没出过其他的人物,以至于本地历史一片“空白”。

以江苏而论,在三国以前,江北文化对江南文化据有压倒性优势。但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文化积累的缺失,造成了文化上巨大的反向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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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苏南汉晋学术著作分布表

 

三、方志基本原则

方志的原则其一便是述而不论,只记述不评论,另一个原则便是存真求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就提到: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胡应庚在编纂《续修盐城县志》过程中,曾发生过一段颇有影响的插曲,书中卷十二有赵雪传,其中记载,赵雪生性伉直,重然诺,多所陵折。邑人马玉仁以贩卖私盐起家,官至淮扬护军使、江浙联军军长,上将军衔,势甚张,众莫敢谁何,独赵雪斥言其失无所假借。由此得罪马玉仁,不久被害。《民国续修盐城县志》行世后,马玉仁对胡应庚恨之入骨,多次威胁胡应庚,要求他作出修改。并花重金聘人写了本盐城县志《攻错录》,对县志百般指责,甚至人身攻击。但胡应庚依旧不为所动,虽然后来有了一本《盐城续志校补》,对志书的错误进行订正,但有关马玉仁的文字一仍其旧,一字不动。这则故事就表明修志之人需要有存真求实的精神,否则便难以流传后世。

地方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便是生不立传,这也是为了确保地方志记载的内容客观真实。“生不立传”是史志传统之一,也是新方志编纂的一条基本原则(修志行话之一)。凡人在世时,志书不以人物传记收录,去世后,“盖棺定论”,方为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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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宿迁县志序》和嘉庆《宿迁县志》卷首中 的抬头书写

 

古代修志更“讲政治”,比如“避讳”,李贺父名晋肃,不得举进士。韩愈《讳辩》: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另外在志书书写中还有“单抬”和“双抬”,遇到皇帝和圣人的段落需要另起一行,并且顶两格书写。

 

(本文原载于“方志江苏”。作者张乃格系江苏省志办旧志整理中心主任、《江苏历代方志全书》主编,省“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编辑出版委员会委员、《江苏文库·方志编》主编,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志·政府志》首席特聘专家。主要从事新方志编纂,同时从事旧地方志整理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江苏地域文化,著有《江苏民性研究》《江苏区域文化研究》《徐文化研究》《江苏古代人文史纲》等)

本文由张乃格先生授权在“新越绝书”微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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