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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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三) 研究决定党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研究讨论领导班子成员
的分工及调整; 研究本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 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 推荐、 表彰、 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研究决定干部
的培养、 选拔、 教育、 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 研究分析本辖区稳定、 普法、 综治、 统战、 人武、 人防工作。
(六) 研究决定党工委所属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等党
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七)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八) 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九) 讨论决定以党工委名义上报区委、 区府的重要文件和请示报告。
(十) 研究决定其他需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 班子成员分工协作
党工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下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在党工委
领导下主持办事处行政工作; 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工委
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按分工各负其责, 党工委对区委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工委
负责。 党工委实行工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制度。
四、 党工委会议规则
(1) 坚持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
(2) 会议议题原则上由党工委书记提出并确定, 也可由党工委成员提出, 报请书
记确定。
(3) 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也可由书记临时委托副书记主持。
(4) 党工委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急需决定的
重大事项或党工委成员提议经党工委书记确定可临时安排召开。
(五) 党工委会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 工委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 会
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 提出初步意见; 到会成员表决。
(六) 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任免、 调动、 奖励
等重大事项时,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并进行表决。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要提
前请假。
(七) 根据研究议题需要, 可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
见, 但无表决权。
(八) 重大决策前, 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相关科室应在党工委会议召开的
三天前收集议题, 重要议题要准备书面材料, 相关科室要提供客观准确的资料, 准备
可供选择的方案, 以便党工委会议作出决定。 党工委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天通知党工委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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