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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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假资格, 扣除全年目标资金的 2%; 病假超过 3 个月不满 6 个月的, 扣除全年目标奖的

               15%; 病假超过 6 个月的, 扣除全年目标奖的 30%。
                    (三) 事假须提前 1 天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1 天以内的事假由科室

               领导审批, 2 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 3 天以上的由办事处主任或书记批准方可生效,
               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在 1 个月以内的处理办法与病假相同, 事假在 2 月以上的扣发
               全年目标奖。
                    (四) 不具备请假手续, 无故不上班, 视为旷工, 旷工 1 天者扣发年终奖的 10%,
               以此类推, 直至扣完为止。
                    (五) 迟到、 早退 1 次者, 在当月工资补贴中扣发 10 元钱; 迟到、 早退当月累计

               达 3 次者, 扣发补贴 50 元。
                    (六) 年休假、 探亲假、 晚婚晚育假、 计划生育假, 由本人事先提出休假时间, 由

               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安排, 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报党政办备案。
                    (七) 年休假可以充抵病假、 事假, 凡在 1 年内病假累计超过 30 天或事假累计超
               过 15 天者, 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使用, 过期作废。
                    (八) 干部生日给假 1 天, 干部本人家庭住房搬迁给假 3 天, 直系亲属去世享受丧

               假 5 天。
                    (九) 一般干部外出办公, 须事先告知本科室的负责人或本科室留守同志; 科室负

               责人外出办公须事先告知分管领导, 并告知本科室留守同志和党政办公室; 处领导外
               出办公须告知党政办公室。
                    (十) 干部参加自修函授假期的规定:
                    1、 凡办事处干部参加高教自考, 函授学习须事先提出申请报经党工委审批同意并
               将本人申请报党政办备案。
                    2、 经党工委会议通过, 推荐参加对口专业学习的同志, 原则上在不影响工作条件

               下, 保证学习时间。 函授学习、 考试请假必须有学校通知, 方可请假。
                    (十一)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科人员的考勤, 考勤表及假条经分管领导审核签注意

               见后, 每月 4 日前将上月考勤表交党政办汇总, 由党政办核实后交财务, 按有关规定
               办理。
                    十四、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做到爱清洁、 讲卫生。
                    2、 坚持每天一小扫, 周末一大扫的卫生清扫制度。
                    3、 不准随地吐痰、 乱丢烟头和纸屑, 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4、 各对科室人应主动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要做到清洁、 整齐、 桌面书物摆放
               整齐有序, 窗户要明亮, 茶几要干净, 地面无烟头、 纸屑。
                    5、 每一班的机关值班人员, 要坚持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 爱护室内特别, 凡有
               人为损坏, 照价赔偿; 交、 接班要做到干净、 整洁, 物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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