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5 - 青羊年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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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年鉴 2008                                 ◆ 文件选登 ◆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青羊区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


                                          意见(试行)》的通知





                                                成青委字〔2007〕10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                            扶持政策:
            人民团体:                                                   1、对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新办工业企业(项目)
                《关于促进青羊区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意见                           从纳税之日起,前三年按地方实得部分的60%支持企业创

            (试行)》已经五届区委2007年第1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                         新和发展,以后执行原区内企业的扶持政策。
            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新引进(新建)服务业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按本
                                                                意见第三条扶持,下同)从纳税之日起,前三年按地方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            实得部分的40%支持企业(项目)加快发展,以后执行原
                                                                区内企业的扶持政策。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3、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和产业发展急
                                               2007年4月19日
                                                                需的企业,税收注册关系在青羊区,可给予更优惠的扶
                                                                持。
                                                                    第二条  新引进项目当年产生的一次性税收,地方实
               关于促进青羊区经济又好又快                                    得部分在5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实得部分的40%支持项目

                  持续发展的意见(试行)                                   加快发展;地方实得部分在20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实得
                                                                部分的50%支持项目加快发展。

                                                                    第三条  新引进的房地产企业(项目),项目年缴纳
                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
                                                                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在100万元以上的,前三年按所得税
            高青羊区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经济发展有
                                                                地方实得部分的50%支持企业(项目)发展,以后执行原
            关政策,现就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和持续发展提出如
                                                                区内企业的扶持政策。
            下政策意见:
                                                                    第四条  年纳税地方实得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区政
                一、对纳税人的扶持政策                                     府授予“青羊区重点纳税企业”称号;年纳税地方实得

                (一)扶持新办企业和新引进企业(项目)                             排名全区前20位的企业授予“青羊区明星纳税企业”称
                第一条  新办企业(项目)和新引进企业税收注册关                        号;年纳税地方实得排名全区前10位的企业授予“青羊区
            系在青羊区,税收年地方实得部分(增值税、营业税、                            十强纳税企业”称号。
            所得税、房产税四税地方实得之和,下同)在20万元以                               (二)鼓励原区内企业发展壮大

            上的工业企业和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可享受如下                               第五条  对原区内企业, 年地方实得部分在20万元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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