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6 - 青羊年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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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 YANG NIAN JIAN
以上的工业企业、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和100万元以 续三年保持在全区前五名的企业,第四年给予企业法定
上的房地产企业,按高于企业上年缴纳地方实得增长部 代表人100万元奖励。
分的50%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 第十一条 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企业的特殊情
第六条 落户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工业企业进行1000万 况,进行专题研究。
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给予一
三、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
次性贴息。
第十二条 新引进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老企
(三)积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业进行资产重组、增资扩股的)且当年实现税收的内资
第七条 整栋建筑入住企业年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
企业,按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引进到
分在300万元以上的,对该建筑的业主或物管公司奖励10
位内资奖。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万元;入住企业年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在500万元以上
第十三条 引进到位外资1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
的,对该建筑的业主或物管公司奖励20万元;入住企业
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25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
年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在1000万元以上的,对该建筑的
以上,外资到位后,分别给予人民币2万元、10万元、20
业主或物管公司奖励30万元。
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引进到位外资奖。当年同一项
第八条 工业集中发展区入住企业年缴纳税收地方实
目不重复计奖。
得部分在300万元以上的,奖励建设投资方20万元;入住
第十四条 新引进项目当年产生地方实得50万元以上
企业年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在500万元以上的,奖励建
的一次性税收,可在地方实得部分的10%以内给予引进人
设投资方3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入住企业年缴纳税收地
一次性引进项目贡献奖。
方实得部分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建设投资方50万元。
四、附 则
二、对企业经营班子的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
第九条 企业年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在50万元以上
准;本意见若有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的,按地方年实得部分的2%给予企业经营班子奖励。
第十六条 本意见自2007年1月起执行,由青羊区商
第十条 年纳税地方实得部分连续三年保持全区前20
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名的企业,第四年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20万元奖励;连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
关于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意见
成青委字〔2007〕14号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 量,做好这个阶层的统战工作,既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又是这个阶层自身发展壮大的必要
新的社会阶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 条件。认真做好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以下简称新阶层)人
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团结和凝聚这个阶层的力 士工作,抓好新阶层代表人士队伍,进一步壮大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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