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7 - 青羊年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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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年鉴 2008 ◆ 文件选登 ◆
副主任根据各自的分工和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 律,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
报,征求意见,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通过
三十九、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区政府办公室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其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区政府新闻发言人。 人代替出席。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言要主题突出,简明扼
四十、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 要;对会上讨论事项要注意保密,不得随意传达。
议的议题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区长 四十六、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要贯彻
确定;会议文件由区长审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 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人员,
议和区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 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控制各类研讨
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 会、纪念会、联谊会、庆祝会、表彰会及开工、开业庆
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阅后, 典活动。
报区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
主持会议的区政府领导或受区政府领导委托的办公室主 第九章 公文审批制度
任、副主任签发。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
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 四十七、区政府的公文处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
闻稿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重大问题报区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市政府公文处理的有关规
长审定。 定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
四十一、区政府各部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 则。
定的事项,事前必须充分准备,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的 四十八、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
建议必须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会前要经分管副主任初 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
审,报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提交。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或与 公文处理办法》和《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
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应在会前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领导同
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需要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裁定的, 志的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区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
主办单位应如实反映意见分歧的主要问题。 副区长审批。属于规范性公文或需要从法律角度审核的
四十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公文,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区领导审
过的事项,应以正式印发的会议纪要为准;如需各街道 批。
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执行或需向社会公布的,还应以 四十九、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向区人民代表
区政府文件形式按规定程序审签后颁发。 大会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
四十三、实行全区性会议审批制度。尽量减少以区 免,由区长签署。
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凡区政府各部门要求以区 五十、区政府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区长签发。区政府
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在会前7天报区政府审批。区 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公文由分管副区长签发,涉及重
政府领导指示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按区政府领导的指示 大事项的,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签发。
办理。 五十一、区政府报送区委的文件以区政府党组的
四十四、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一 名义报出,由党组负责人签发。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文
般不邀请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区政府综合 件,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副区
部门召开的少数工作会议,如确需邀请各街道办事处主 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系区政府领
要负责同志出席,须报区政府批准。 导同志批示办理的,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签
四十五、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肃会议纪 发,必要时应报相关区领导审定;属于区政府办公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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