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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年鉴 2008                                 ◆ 文件选登 ◆


            副主任根据各自的分工和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                           律,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
            报,征求意见,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通过
                三十九、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区政府办公室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其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区政府新闻发言人。                                  人代替出席。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言要主题突出,简明扼
                四十、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                           要;对会上讨论事项要注意保密,不得随意传达。
            议的议题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区长                                四十六、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要贯彻
            确定;会议文件由区长审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                            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人员,

            议和区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                            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控制各类研讨
            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                            会、纪念会、联谊会、庆祝会、表彰会及开工、开业庆
            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阅后,                            典活动。

            报区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
            主持会议的区政府领导或受区政府领导委托的办公室主                                       第九章  公文审批制度
            任、副主任签发。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
            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                                四十七、区政府的公文处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
            闻稿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重大问题报区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市政府公文处理的有关规

            长审定。                                                定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
                四十一、区政府各部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                          则。
            定的事项,事前必须充分准备,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的                                四十八、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

            建议必须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会前要经分管副主任初                            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
            审,报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提交。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或与                            公文处理办法》和《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
            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应在会前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领导同
            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需要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裁定的,                            志的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区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

            主办单位应如实反映意见分歧的主要问题。                                 副区长审批。属于规范性公文或需要从法律角度审核的
                四十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公文,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区领导审
            过的事项,应以正式印发的会议纪要为准;如需各街道                            批。

            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执行或需向社会公布的,还应以                                四十九、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向区人民代表
            区政府文件形式按规定程序审签后颁发。                                  大会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
                四十三、实行全区性会议审批制度。尽量减少以区                          免,由区长签署。
            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凡区政府各部门要求以区                                五十、区政府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区长签发。区政府

            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在会前7天报区政府审批。区                           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公文由分管副区长签发,涉及重
            政府领导指示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按区政府领导的指示                            大事项的,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签发。
            办理。                                                     五十一、区政府报送区委的文件以区政府党组的

                四十四、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一                          名义报出,由党组负责人签发。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文
            般不邀请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区政府综合                            件,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副区
            部门召开的少数工作会议,如确需邀请各街道办事处主                            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系区政府领
            要负责同志出席,须报区政府批准。                                    导同志批示办理的,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签

                四十五、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肃会议纪                           发,必要时应报相关区领导审定;属于区政府办公室职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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