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0 - 青羊年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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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 YANG NIAN JIAN


          实行区级统筹。                                                第七条 (缴费年限)
             (二)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参保人员应连续不间断地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三)实行住院医疗社会统筹,保大病,保住院,                          险费,中断2个月以上续保视为重新参保。
          不建个人账户。                                                (一)初次参保时年满70周岁的人员,连续缴费满

             (四)权利与义务对等。                                     10年以上,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
             (五)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多方筹                           遇。
          资。                                                     (二)初次参保时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人
             (六)统筹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员,连续缴费满15年以上,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条 (主管部门)
                                                                 (三)初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员,连续缴费满20年以上,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城镇居
          险工作。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依
                                                             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承办本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初次参保时不满50周岁的人员,连续缴费满
          业务。
                                                             25年以上,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 (参保范围)                                      待遇。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基                              (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转入城镇职工
          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折
             (一)年满18周岁以上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                        算年限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

          劳动关系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以上,且保险关系转移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连续缴纳
             (二)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低于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时,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老红军、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第八条 (缴费方式)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月或按年度征缴,所
          适用本办法。                                             缴保险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缴费标准)                                          第九条 (保险关系衔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
          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                                    动关系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原缴费年限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                          按每2年折算1年的比例折算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均工资,以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年限。
                                                                 已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则上
             第六条 (参保补贴)
                                                             不得转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因特殊原因确需
             区政府对部分困难参保人员按下列标准予以补贴:
                                                             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只能转入本区社保
             (一)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参保,区
                                                             机构,同时生育保险费随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
          政府每人每年按当年缴费标准的50%予以补贴。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参                            第十条 (保险待遇)
          保,区政府每人每年按当年缴费标准的10%予以补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                          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予以补贴。                                              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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