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8 - 青羊年鉴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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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款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                        预算控制价、但未超过设计概算批复价的,项目业主应
          于合同金额的3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逐次抵扣。                            同时报区财政局会同区审计局审查。
             (二)工程进度款可按月结算支付或分段结算支                               (四)项目送审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以上、但未超
          付,支付比例不高于经核对的已完工程计量价款的70%。                         过设计概算批复价的,项目业主应同时报区发改局(区

             (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之前,项目建设资金                          稽察办)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审查。
          拨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含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                               (五)项目结算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设计概算批复
          的70%。                                              价。如确需追加投资,由项目业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区
             (四)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幅度及超出约定范围                          发改局初审并商相关部门会审后,确定调整概算的额
          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度。超出原批复概算5%以内的,由区发改局批准;超出
             (五)约定工程结算价格应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                          原批复概算5%以上的,由区发改局评审后报区政府批

             第二十七条     合同工期在180天以内(含180天)且工程                 准。
          合同总价在200万元以内的项目,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                             第三十二条     凡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金额超过招标投
          式,合同中明确工程内容及风险范围,原则上不予变更                           标中标价(合同价)5%以上的项目业主,应在正式结
          签证。                                                算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招标投标中标价(合同

             第二十八条     项目业主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                       价)、结算金额和超支原因列成清单以书面形式报区发
          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除不可抗力外,合                           改局、区监察局备案,区发改局负责形成政府投资项目
          同单价不予调整。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原材料调价事项                           稽察情况通报呈报区主要领导。
          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项目业主应到
          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区财政局办理工程财务决算的审批工作,并以此作为固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结合行业规                       定资产入账(或移交)的依据。
          定、市场风险、工程具体情况约定拟建工程的原材料调
          价范围及5%-10%的风险幅度值,市场波动风险较大或价
                                                                     第六章  项目后评价及罚则
          值较大的材料经概算审查部门同意后,其风险幅度值可

          以降低至5%。
                                                                 第三十四条      区发改局应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
             第三十条     施工合同(包括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
                                                             评价试点,对前期决策、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建设管理
          协议等)应在签订后7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
                                                             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及
          报区稽察办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的技术审
                                                             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查。对合同中明显违背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及
                                                                 第三十五条     区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
          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稽察办
                                                             行审计监督,审计中应以招标投标中标价(合同价)为
          须提出备案修改意见。
                                                             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移送
             第三十一条     加强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管理。
                                                             有关部门处理;对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20%以上)、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合
                                                             疑点较多的项目,应作为嫌疑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或司法
          同允许调整的内容、工程变更及签证、工程索赔事项
                                                             机关核查处理。
          等,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及时报区审计局进行审计。
                                                                 第三十六条     因违反本办法致使政府投资项目的结
             (二)项目送审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以内、且未
                                                             算金额超过招标投标中标价(合同价)10%以上的,应由
          超过预算控制价的,项目业主应报区发改局(区稽察
                                                             有权机关或区监察局建议有权机关先行停止直接负责的
          办)、区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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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送审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以内、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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