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0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志
P. 450

(三) 对考核等次被评为 “基本称职” 的村干部, 要进行组织谈话或诫勉, 对考

               核等次被评为 “不称职” 的社区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七、 考核的实施

                    街道党工委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
               施。 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兵同志任组长, 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组员。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制订、 考核工作的部署、 考核结果的初定等工作。

               考核结果由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讨论审定。
                                                                            文家街道党工委

                                                                           2014 年 1 月 1 日






                                       文家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成青财 〔2011〕 32 号文件精神, 按照青羊区目前实行的财政预算管理及国库

               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 结合 2011 年市、 区审计部门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 “专项资金”
               管理、 “小金库” 专项检查和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等要求, 从办事处的工作实际出发,
               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保证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开展, 特制定以下制度于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一、 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
                    区财政下达本年项目资金预算后, 各科室严格按照本年预算执行, 由各项目资金
               管理科室制定出年初资金安排计划, 报党工委通过后, 于每月 18 日前经分管领导同
               意, 将次月用款计划表报送财务统一上报后次月才能使用。
                    对涉及人员经费的项目资金, 各项目资金管理科室应及时、 足额兑现, 财务定期
               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科室对所负责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 应全面了


               解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 配合财务做好上一级专项资金审计和考评工作。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
                    按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民政经费在政策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 社事办负责政策
               把握, 将需帮扶和救助对象所需金额上报党工委会同意后, 及时足额地将经费落实到

               民政对象手中。
                    一般性支出管理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办事处每月现金开支限额为 30 000 元。 为确保预


                ·  3 8 2 ·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453   454   455